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免费咨询热线

400-128-5788

3
2
1
部分城市济南青岛淄博滨州莱芜泰安聊城济宁潍坊德州菏泽临沂枣庄威海烟台日照济阳商河长清平阴齐河章丘新泰
联系我们
  电话:0531-67875268
  手机:13210548822
  客服:400 6531 812
  邮箱:sdstyjc@163.com
  地址:齐鲁工业大学历下校区
济南环评验收监测公司教你固定汚染源检测要领
日期:2021-10-16 23:07  来源:济南环评验收检测  作者:天一检测

济南环评验收监测公司教你固定汚染源检测要领国标《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采样方法》(GB/T16157-1996)中对环境废气检测采样位置、采样平台和采样孔做出了设置规定。

 

    山东的各企业,还需参考山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如下设置。

 

一、采样位置

 

国标、环境要求

 

   1.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2.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最好在5m/s以上。

 

    3.测试现场空间位置有限,很难满足上述要求时,可选择比较适宜的管段采样,但采样断面与弯头等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1.5倍,并应适当增加测点的数量和采样频次。

 

    4.对于气态污染物,由于混合比较均匀,其采样位置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应避开涡流区。

 

    如果同时测定排气流量,采样位置仍按2选取。

 

山东省补充要求

 

新建污染源监测断面的设置应满足【上述国标2】的要求。现有污染源监测断面的设置无法满足【上述国标2】的要求时,应选择监测断面前直管段长度大于监测断面后直管段长度的断面,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监测断面废气分布相对均匀。废气分布均匀程度判定按照HJ 75中7.1.2.3的规定执行。

 

二、采样平台


首页   | 中心简介   | 检测资质   | 新闻资讯   | 检测项目   | 检测须知   | 典型案例   | 联系我们   | 服务范围   | 检测设备   | 关于天一   | 分站    

Copyright © 2005-2021 山东天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天一检测(山东总部)全省免费咨询热线:400-128-5788 法律顾问: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531-67875268;13210548822 实验室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58号齐鲁工业大学历下校区办公楼六层、七层;实验室二:济南市高新区银丰国际生物城A4栋 邮编:250014 邮箱:sdstyjc@163.com
山东天一环境检测,环评现状检测,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工业生产废水检测,生活饮用水检测,地下水检测,水质检测,工业废气检测,急性毒性检测,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泄漏浓度检测,总有机碳检测,喷漆房检测,噪声检测,辐射检测,放射性检测,土壤固废检测,洁净室检测,生物安全柜检测 电话:400-128-5788 Power by DedeCms
鲁ICP备13056035号